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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利率

中国大陆的住房公积金存/贷款利率调整历史汇总。

利率规则调整的时间线

上海市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(Central Provident Fund)经验基础上,结合自身情况,率先建立了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。

1991年5月

央行颁布并实施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(银发〔1998〕190号):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。

  • 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(含3年)的,加1.8个百分点;
  • 期限为3至5年(含5年)的,加2.16个百分点;
  • 期限为5至10年(含10年)的,加2.34个百分点;
  • 期限为10至15年(含15年)的,加2.88个百分点;
  • 期限为15年至20年(含20年)的,加3.42个百分点。
1998年5月9日

央行实施《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》(银发〔1999〕77号):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,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,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;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。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。

1999年4月1日

央行和建设部下发了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、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》(银传〔1999〕45号):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到30年;调整贷款利率计息标准,由在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改为5年以下(含5年)按年利率4.14%,5年以上按4.59%执行,实行一年一定;并对沉淀资金利率标准与结息时间作了规定。

1999年9月21日

中国人民银行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6〕43号),决定自2月21日起,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,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,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。

2016年2月21日

利率历次调整

贷款利率

日期
五年以下(含五年)
五年以上
2024-05-182.352.85
2022-10-012.63.1
2015-08-262.753.25
2015-06-2833.5
2015-05-113.253.75
2015-03-013.54
2014-11-223.754.25
2012-07-0644.5
2012-06-084.24.7
2011-07-074.454.9

存款利率

日期
当年缴存
上年结转
2016-02-211.51.5
2015-10-240.351.1
2015-08-260.351.35
2015-06-280.351.6
2015-05-110.351.85
2015-03-010.352.1
2014-11-220.352.35
2012-07-060.352.6
2012-06-080.42.85
2011-07-070.53.1

参考资料